合肥特大传销案一审昨宣判
来历:天下华人文明传布网 作者:天下华人文明传布网 日期:2014/7/17 7:46:46 浏览:
昨日上午,包河法院对王丽娟等人构造、带领传销勾当案(本报2月26日13版《“泥腿子”转行传销老总成原告》曾报道)作出一审讯决,42名原告人别离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响应罚金。据领会,这起传销案是最近几年来我省甚至天下查获的系统最完全、范围最复杂的“拉人头”式传销案。
51岁的王丽娟是黑龙江依兰县宏克力镇人,高中文明。公诉构造控告,原告人王丽娟于2008年头经叶秋林先容在广东北宁插手名为“本钱运作”的传销构造,以后王丽娟前后成长多人插手,组成了以王丽娟、刘国强等家属成员为主干的传销主干系统。该传销构造以纯假造的份额作为“产物”,经由过程普遍成长职员采办股分,成立起高低级收集干系,再由其上线职员对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朋分。
2010年8月,该构造由广东北宁迁至合肥,王丽娟等人仍不时拐骗下线职员插手传销构造,下线均跨越30人,且层级到达三级以上。至案发,王丽娟带领的传销系统共有老总200余人, 传销职员总计8500余人。
法院经审理以为,原告王丽娟等人以“本钱运作”、“连锁运营”为名,不时引诱多人采办假造“份额”,参与名为“本钱运作”的传销构造,实施“五级三晋制”,鼓励传销职员主动成长下线,成立层级清楚的传销收集系统,从中欺骗不法好处,严峻侵扰市场经济次序,其行动已组成构造、带领传销勾当罪,故依法作出以上讯断。此中,作为传销“大头子”的王丽娟,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惩罚金500万元。
天下华人文明传布网采编员 编辑部 天下华人文明传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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